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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製造貪污

筆者向來都反對政府管制太多,原因有三:其一是管制太多會加重政府開支,造成加稅壓力;其二是太多管制會限制大眾生活上自由;其三是太多管制會使官員權力增大。這自會造成貪污。

台灣的陳水扁因貪污被收押,各界都振臂高呼,好像以為阿扁收了監就不會有貪污。中國傳統人的思維,就是這樣單簡:每一次有貪污案,都只是以「殺雞儆猴」方式處理,而貪污的真正原因,就從未有真正研究。因之貪污案往往成為政客權力鬥爭的工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正是一例。

貪污問題要治理,需從制度下手。而從制度上講,最有效的做法,就是減少政府管制。何解?

通常有管制就會有貪污。舉例政府不讓小販在街上擺賣,小販要搵食,就予錢小販管理隊,要他們「隻眼開隻眼閉」,此乃貪污。又如政府不讓貨品進口,就會有走私。有走私時就要賄賂海關方便走私,又是貪污。即是說每一次增加政府監管,就會有多一些機會讓官員貪污。越多管制,貪污就自然越多。

中國人的傳統思想向來主張「大政府」,即是說凡事都要政府管制。因之中國人社會的政府架構,通常都非常臃腫。大陸的幹部就有二十六級,規模比任何大機構還要大。而管制又多如天上星,連貨品價格都要由政府監管。因之大陸的「地下市場」也是世界有名,貪污的次數也多如牛毛。台灣的情況也如是。很多生意商機都操縱在政府手中,私人投資時常要與政府打交道。因之由李登輝、連戰、宋楚瑜等高官,以至身邊親屬(如扁妻吳淑珍和扁婿趙建銘),個個都貪到出汁。由管制製造出來的貪污,在中國人社會,例子可謂無數。

要改變社會思想從來不易,中國人要解決貪污,當然難於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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