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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商業化

因為體育發展牽涉大量金錢,所以不少人都開始把體育項目商業化。

一談到「商業化」不少自命清高的人都為之不屑,但始終不能否定錢的問題。中國近幾年奧運成績驕人,越來越多運動員成為名人,單是被邀請拍廣告,酬勞往往動輒驚人。而他們在國家的地位也大為提高。舉例打乒乓球的好手鄧亞萍,因為拿過數屆奧運金牌,名氣不但響噹噹,還坐上國際奧委會高層之位;跳水的田亮,拿過奧運金牌,一時間是廣告商的寵兒。筆者在大陸時也不時見到以田亮作代言人的廣告;打籃球的姚明,《福布斯》雜誌就稱他在2007年就賺了54,600,000美元,當中不少是來自多個運動品牌的廣告收入。跨欄的劉翔更不用說,雅典奧運一個金牌,就即時湧來大量廣告商找他拍廣告。2008年四川大地震,劉翔個人就捐了2,500,000人民幣。這筆金額以普通老百姓收入計,不算小。

其實體育商業化並非中國獨有,做得最明顯,最突出,最賺錢的當屬美國。美國人做生意最善市場策略。一個NBA,本質計只是全美國籃球聯賽,但經過一系列商業策略,就吸引到全世界的注視。NBA最有價值球員,如米高佐敦、高比拜仁、艾佛遜等等,都常與各個商業品牌扯上關係。其他像田徑、網球、高爾夫等等,被廣告商邀請拍廣告已平常不過。老虎活士,高爾夫球手,最新的一個廣告,就是某刮鬍刀品牌。

人始終有追求名利的本性。當一個運動員既要刻苦耐勞,又要飽受傷患折磨,倘沒有大量商業收益、廣告收益、贊助收益,運動員如何提升水準?誰又會肯拚命,去當一個運動員?運動員像個過街老鼠的,換了是你,你會否去做?中國要出多幾個鄧亞萍,多幾個田亮,多幾個姚明,多幾個劉翔,不把體育商業化,是不行的。

只有通過運動員對「名」、「利」的追求,中國出多幾個好手,才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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