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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七 章 : 經 卒 令 篇![]() ![]() 經 卒 者 , 以 經 令 分 之 為 三 分 焉 : 左 軍 蒼 旗 , 卒 戴 蒼 羽 ; 右 軍 白 旗 , 卒 戴 白 羽 ; 中 軍 黃 旗 , 卒 戴 黃 羽 ? 卒 有 五 章 : 前 一 行 蒼 章 , 次 二 行 赤 章 , 次 三 行 黃 章 , 次 四 行 白 章 , 次 五 行 黑 章 。 次 以 經 卒 , 亡 章 者 有 誅 。 前 一 五 行 , 置 章 於 首 ; 次 二 五 行 , 置 章 於 項 ; 次 三 五 行 , 置 章 於 胸 ; 次 四 五 行 , 置 章 於 腹 ; 次 五 五 行 , 置 章 於 腰 。 如 此 , 卒 無 非 吏 , 吏 無 非 其 卒 。 見 非 而 不 詰 , 見 亂 而 不 禁 , 其 罪 如 之 。 鼓 行 交 鬥 , 則 前 行 進 為 犯 難 , 後 行 退 為 辱 眾 。 逾 五 行 而 前 者 有 賞 , 逾 五 行 而 後 者 有 誅 。 所 以 知 進 退 先 後 , 吏 卒 之 功 也 。 故 曰 鼓 之 前 如 雷 霆 , 動 如 風 雨 , 莫 敢 當 其 前 , 莫 敢 躡 其 後 。 言 有 經 也 。 對 士 卒 實 行 戰 鬥 編 隊 的 辦 法 , 是 按 照 編 隊 的 條 令 分 為 三 部 分 : 左 軍 舉 青 色 旗 , 士 兵 戴 青 色 羽 毛 ; 右 軍 舉 白 色 旗 , 士 兵 戴 白 色 羽 毛 ; 中 軍 舉 黃 色 旗 , 士 兵 戴 黃 色 羽 毛 。 士 兵 佩 戴 五 色 徽 章 , 前 一 行 戴 青 色 徽 章 , 第 二 行 戴 紅 色 徽 章 , 第 三 行 戴 黃 色 徽 章 , 第 四 行 戴 白 色 徽 章 , 第 五 行 戴 黑 色 徽 章 。 按 照 這 樣 的 次 序 編 隊 , 沒 有 編 徽 章 的 要 受 處 罰 。 最 前 面 的 五 行 , 徽 章 戴 在 頭 上 ; 第 二 個 五 行 , 徽 章 戴 在 頸 上 ; 第 三 個 五 行 , 徽 章 戴 在 胸 前 ; 第 四 個 五 行 , 徽 章 戴 在 腹 部 ; 第 五 個 五 行 , 徽 章 戴 在 腰 部 。 這 樣 , 士 兵 沒 有 不 識 別 自 己 上 司 的 , 軍 吏 也 沒 有 不 識 別 自 己 部 下 的 。 如 果 見 到 標 誌 不 同 的 士 兵 而 不 加 盤 問 , 見 到 擾 亂 秩 序 的 不 加 禁 止 , 那 麼 他 的 罪 過 就 同 違 反 法 令 的 人 一 樣 。 緊 擂 戰 鼓 敵 我 雙 方 廝 殺 之 際 , 向 前 進 擊 就 是 不 怕 犧 牲 , 向 後 退 卻 就 是 給 大 家 丟 臉 。 超 過 前 面 的 行 伍 衝 到 前 頭 的 受 獎 賞 , 後 退 落 到 後 面 的 行 伍 末 尾 的 受 處 罰 。 所 以 , 了 解 隊 伍 進 退 前 後 的 情 況 , 就 知 道 官 兵 有 誰 立 功 了 。 這 樣 就 可 以 做 到 , 擂 起 戰 鼓 , 部 隊 進 擊 就 像 雷 霆 那 樣 威 猛 , 行 動 就 像 暴 風 雨 那 樣 迅 疾 , 敵 人 不 敢 在 前 面 阻 擋 , 不 敢 在 後 面 尾 隨 。 這 就 說 明 部 隊 編 隊 有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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