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

聯邦:
        棋王國自創始以來,諸朝皆行君主制,此乃由於國民及其參與皆不足所 致。棋聯邦亦跟隨此傳統,雖未正式立憲,但已有常規。雖曰棋王制,惟主權在民。

        聯邦國王雖為棋聯邦(包括所有政府系統及官方非政府組織)之元首,為全國首席行政官、外交官、監察官、法官、軍事統領,學術機構之監管者, 以及僅次於全體國民之立法者;但其權力亦有限制,此近於立憲也。有關棋王權力之實行,可見諸下文。

新棋王國:
    因同為方潤所倡建者,其制與聯邦相若。

中國象棋委員國:
    原行委員會制,以主席為全會首腦。加入聯邦後,跟據聯邦法令改為國家,行共和制。惟因屬國皆有相當之獨立地位,故方潤只改其名,內政如舊。主席改稱國家主席,為國家元首,有實權。

國籍

    棋國歷朝皆行「永久國籍制」。加入棋國者,除非以下情況,否則永遠為棋國國民:

1. (向審計署)申請退籍被批准。

2. 被法院判處死刑(永久放逐,不能再次入籍)或放逐(可再次入籍)者。

    聯邦政府現正研究推行國民普查。如若屬實,則國民需申報部分個人資料(例如個人狀況簡要及在外參加組織等),政府將先行宣布有關資料之保護守則。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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