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燥狂阿叔、文盲和視障讀者
前面介紹過的各式「麻煩讀者」,如果你以為中藝只有陸仔、車王爺和董太三人,那麼這裡可不是人間天堂了麼﹖
據聞中藝的麻煩讀者確實沒有樓下幾層那麼多,也許麻煩讀者跟蚊子一樣,在高空中生存得不太好吧﹖可是,有圖書館就會有麻煩讀者,中藝的麻煩讀者也絕不止於三人。這三人最有代表性,也是方某親眼所見最多的三人。所以有不少同事聲稱很有趣(﹖)的個案,也就唯有割愛了。
就如史記除了本紀外還有列傳,有些讀者在這裡也是可以歸入一大類整體描述的,就是燥狂、文盲和視障兩大類。(對,文盲和視障是一類,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特徵都是「盲」。)
燥狂談得太早,怕我自己也會變得燥狂,還是先談盲讀者。
蚊和蒼蠅通常是並列的(如「四害」之首二),既然問題讀者如蚊,盲讀者也如蠅相隨。
所謂文盲讀者和視障讀者的分別在何﹖是在於所「盲」的東西不同。
文盲讀者,雖見字而不明理﹔視障讀者,雖視字而不見。
文盲讀者的經典表現形式在於書架上,凡見到亂插狂插之書者,非文盲讀者為之莫屬。
身為一個愛書人,我相信所有讀者都應該知道圖書館的書是分類排列的。(否則你怎麼找到那本書﹖)可是,你偏偏可以看到,書架上的書,不是已經亂得不成次序,就是更離譜地連書的方向都完全混亂了﹗
有些是書脊向內,有些是頭尾倒轉,有些是書插在書立 book stand 之中,整本書中間分開,不在話下。
既然讀者可以找到這本書,應該會見到每本書下半部有一個標籤。以公共圖書館慣用的杜威法和中圖法而言,上半部是分類碼,下半部是識別碼(或作者碼)。所有號碼都是按大小次序排的,字母都是按其順序排的。
讀者可以看到標籤,而依然亂插,很明顯是完全不明白標籤的意思。如果以英文書來說,就是連英文字母的順序都不知道。那不是文盲是甚麼﹖
將書放亂次序是很要命(館員的命)的,原來只是收拾一本書,卻在書架上發現更多放錯的書,結果一本變成十本。
將書硬插在書立中更為要命(這次是要書的命),幾乎每天都可以發現有書因為這樣被插爛了。明明插不進都要硬插(才能插爛書本),如果這是男孩子的話,不就是成為強姦犯的一塊好材料﹖﹗
視障讀者則有點不同,他們不是不懂字,但不知為何,看不到字。一般表現為指示擺在眼前,偏偏完全不見。
有一個「視障加燥狂」的類型,頗能說明這個狀況﹕
某天一個婦人來投訴,說影印機有問題。婦人的問題是﹕「為何彩色影印機影不出彩色來」﹖查清楚發現原來這婦人放進去影印的原稿是黑白色的,那麼印出來當然就是黑白的嘛。(這比陸仔要求看彩色差利更離譜。陸仔犯的是事實錯誤,這婦人犯的是邏輯謬誤。)
然後她的投訴變成﹕「為何會那麼貴﹖」
同事說,影印機上面寫了是黑白還是彩色的,也寫了價錢,妳用了彩色影印機,就是收彩色影印的價錢了。(影印機不會理原稿是甚麼色的嘛……)
她的反應竟然是﹕我看不到。
然後繼續要求退款。(又不是機器有問題,誰能給她退﹖那只是她自己有問題罷了。)
接下來繼續介紹燥狂讀者。
香港人是沒耐性的。更重要的是,香港人是沒禮貌的。
尤其任職服務業的,每天都可以見到這種人。
如果落在柏楊口中,大概會是中國人醜陋的另一明證。很明顯的,中國人根本沒有平等觀念,不是主子就是如奴才。(其實這是清朝才有的)所以只要你是服務我
的,我就有權做任何(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你都要滿足我﹔我也有權用任何態度(禮貌或野蠻以至侮辱)對待你,你還要笑容滿面。(你當我是耶穌﹖左邊臉給
你打了,還要給你右邊臉﹖)
我的理論比較簡單,只有六個字﹕沒家教,沒文化。
有些燥狂讀者是比較「正常」的類型,所謂正常,是指中國人的正常。這種讀者是可以很平和的,直到你打擾到他的「雅興」為止。(「雅興」可以是吃東西、談笑玩耍、為朋友霸位、館內攝影……不一而足)
科學家是專注於「不正常」(abnormal)的,我也是。
這個比較不正常的燥狂讀者,是不正常於「抱打不平」,最慘的是,他所打的不是真正的不平,是我們。
同樣是只記載我所見所聞的事件,可記者有二。
這個讀者據聞是一個失業者,來到圖書館也只是帶著自己的手提電腦上網。(那麼來這裡幹啥﹖)也許是因為失業吧﹖所以對我們這些「有業」的館員看不順眼。(我想他大概不知道我們待遇奇差)
對付霸位人士,沒收離開坐位者的物件騰空位置,是我們的日常職務。
一般做法是發覺離位後先貼一張黃色通告,十五分鐘後不回來除去通告的,就沒收物件。然後貼上紅色通告,請他自己來取回。
由於沒收物件是涉及私人財物的問題,所以館方規定要有兩名館員一起,才可以做沒收的工作。
有一次,我和紅衫姐姐(由於灶君吃得太多,所以絕對不會稱她為姨姨或嬸嬸)一起去做沒收工作。在收東西的時候,坐在隔鄰位置的燥狂叔叔忽然發難﹕
「你地係咪得閒得滯冇野做,人地學生黎溫書,你就收人D野﹖﹗」
我一聽就覺得荒謬,反正又不是收你的東西﹗而且如果那個「學生」是坐在位子上溫習的話,我根本就不需要沒收甚麼啦﹗
正當我想回頭過去跟他「解釋」的時候,紅衫姐姐攔住了我﹕
「你做番自己野得勒。」
完全當這人透明,他有他罵,我們有我們沒收。
後來才知道原來這人早有「前科」,像我這種直腸直肚的人,如果不是給她攔住,肯定會跟他吵起來。我開始明白學生會的經驗在這裡還不太管用。
如果只此一次,就不算是經典了。還有一次發生在我的同事兼同學身上。
另外一天,當同事進行「貼黃紙」(即警告的通告)行動時,我們忽然又聽到這位叔叔的噪音。
我原來以為像上次一樣,不理他就成,怎料他越罵越起勁。到我走過去「增援」的時候,已經非喚館長出來不可了。
這位叔叔原來要投訴,同事對霸位同學態度不佳。
為何呢﹖霸位者為免被沒收物件,策略盡出,與館員扭盡六壬。其中一招就是「車輪大法」,即是「十個茶壺九個蓋」。有人離位被貼黃紙,其他人就換位坐下去除掉黃紙,直至另一坐位貼上黃紙,他再換位……
為杜絕這種情況,館長明令要認人,只要不是坐這個位子的,全部著他坐回自己的位子上去。
既然是擺明要責備這些「車輪黨」,口吻自然不會太好(當然我們還是很斯文的,只是 firm 的那類)。遇上一些樣貌不夠俊俏的同事(如我和這位不幸的同事),就會被這位「正義朋友」認為是「兇惡」了。
基本上館長除了問明事件,也沒甚麼可以做的。反正被責備的女同學,自己也不覺得我們的同事有問題。只是這位燥狂叔叔堅持,要同事向他和那位女同學道歉,否則作進一步投訴云云。
基本上同事是要吃午飯的時間,其實已經被推遲了。大家食這頓午飯都吃得不暢快。如果照實執行指示都要被投訴,那麼還有誰要跟館長的指示辦事﹖
幸好,燥狂症通常是不會持續發作的。
食完午飯回來,沒有道歉,也沒有投訴。
大概火山又進入沉睡周期,等待下一次的爆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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