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ptosis (凋亡)

—悼「我的九一一」一週年

(2003/06/15)

 

先來一首歪詩,沒心情,詩只有更歪﹕

 

《五月無情》    2003/06/15, 16:30

四月夢醒人未見,可憐一語成讖言。
星河愛意付流水,點滴無緣潤浮萍。

 

 

這篇文寫遲了一個多月,因為「我的九一一」發生於四月的最後一日。這個日子,我不想記起,也未能忘記。但功課實在太忙了,直到現在,我才有時間記下這幾個月來的感受。

再早的時候,也打算要寫,但最終也沒有寫,因為不想再觸及這個傷口。但近日又隱隱作痛(雖然痛楚本來就沒有停止過),之前還可以哭,現在連哭也哭不出來。就像胸口作悶,卻嘔吐不作,只有更難受。只希望哭不出,但寫出,能有點發洩。至少讓我有力氣繼續面對這個世界。

 

現在的我當然有時間,因為我正在面臨失業。

如果這三個月內找不到教職,之後就不知道那裡找錢來還給香港政府。
(早說了父親的錢也要還,而且他的催還速度比香港政府更快……)

今年的情況,大家都是知道的。之前剛剛跟朋友談過,她已經得到聘任了。我還只面試過一次(沒有結果)。(當然比起那些連一次也沒有的同學,我也不夠膽說甚麼不幸了)
(註﹕正在觀看的「八卦」朋友不用亂猜了,這個「她」是有男朋友的—可惜不是我。早就說了,運滯如我,自小好事就沒我的份。)

心裡頭很不舒服。當然不是妒忌別人有工作(我當然希望她有),而是痛恨自己太不濟。

 

命運不得我挑選,前途生死自已難斷。
茫茫歸根是家園,人如滄海柳葉船。   
                     (陸小鳳—決戰前夕,鄭少秋)

 

自知英文差勁,怎料給朋友一看,竟然錯得那麼離譜。

也許是為了「拯救」我的自尊,朋友隨即補上﹕我覺得你的中文很好。
(我絕大部分的求職信用中文寫,不一樣沒有回音﹖)

妳看不通我的文言文(用心與用腦),其實不是因為妳不懂,是因為我寫得太差吧﹖

 

她說我要給人家知道我想做甚麼、可以為學校做甚麼……原來我沒有說過嗎﹖

很努力去想了一些東西出來……但怎麼想也不對頭﹕我想不到這些東西跟老校有甚麼關係。

還是要靠朋友幫我「潤飾」(「作大」﹖)。

 

以前的我,總以「雖無知人之智,唯有自知之明」而自喜。

為何現在的我連自己都不知道呢﹖

 

 

 

人越大越蠢。

想我小時了了(確實大未必佳),志向遠大。直至高中,陳老師還對家母說﹕

這個人(我)其實文理皆可,不過他的意向很堅定,堅持要走理科的路。

就算研究院不要我,我也很清楚要做老師(因為就算研究院要了我,我之後也會當教師)。

 

但自從「我的九一一」之後,所有的方向,開始模糊。

原來的世界,黑白分明﹔所有的東西都很清楚。

現在我有太多問題,卻沒有答案﹔事事都看不清,甚至變得討厭。

 

由於初時的她「太善良」,令我搞不清狀況。在分手的形勢明朗化後,我想了幾個問題﹕

1. 究竟她愛我甚麼﹖

2. 我有甚麼如此討厭,令她一開始關係,就不愛我了﹖(根據後來得到的資料)

3. 如果她一開始就不愛我,為何還要開始﹖(那不是開玩笑嗎﹖)

4. 若說不愛我,為何表現得那麼親密﹖(我完全不認為那是裝出來的)

一年了,這些問題,我想破了頭也想不到答案。

 

更傷心的,是朋友的態度。

我們有一些互相認識的朋友。自己想不到,自然去問朋友,也許當局者迷,朋友會清楚。

可是,問朋友,又問不出所以然。朋友們還有一貫作風,叫你不要問便算。好像只要不問,問題就會自動消失似的。(這個對基督徒朋友來說,更為嚴重。宗教在他們身上,完全變成讓自己放棄心智的藉口。)

自小所受的教育,總是要我做一個誠實、批判的人。
這我可是自小力行的,甚至因此而放棄了我的宗教信仰。
可是到近年卻發現﹕人們其實不太喜歡誠實批判的人。

人們會說﹕凡事誠實、凡事批判的人沒有情趣。
其實是說實話和批判暴露了人們的偽善和無知。就像蘇格拉底一樣,成為雅典人的馬蠅,十分討厭。(所以他最後被雅典人送往死刑去了……)

教出一個誠實的人,對其他人可能是好事(因為這人只可能被大家騙,而不會騙大家),但對他自己而言,卻不一定是好事。

然後不知怎的惹怒了她(我沒追問過她,只煩朋友,大概是朋友告訴了),說出令我更痛心的話。

自始,見到她也不敢說話,生怕講錯一言半語,又再自討無趣。ICQ見到,直到臨走才傳去一句「再見」,空前的膽小窩囊,連自己也受不了。

但我再受不起傷害了。

 

到另一位朋友離奇分手(至少他的分手理由讓我不敢苟同,於我看來近乎「無聊」),朋友爭相慰問。

朋友們找了他出來喝酒談天,這看來是女孩子面對失戀的方式﹖
我也跟他談了一會,但我不喜歡纏著問人家的事,他愛說我便聽。最後只著他有需要便找我,我隨時幫忙。
我是不是看起來有點冷血﹖但真的要那麼「熱心」嗎﹖

有一位朋友跟我道歉,說因為認識雙方,不能幫助太多。我明白。

但我也忽然明白了為何如此傷心﹕在當時,朋友都站在對方去了。所有人都為她設想(總之叫我不要想),我卻沒人幫助。當時我完全沒有查覺這一點。

原來我介意嗎﹖

我不是一向服膺於唐君毅先生的說法﹕「人生是孤獨」的嗎﹖(雖然我這樣想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這個人)

為何從小孤獨一人、只靠自己的我,會對朋友有寄望﹖而且在我明明知道他們不會站在我身邊的時候(他們跟她當然比跟我好,誰都知我比較「孤獨」,通常都沒有應酬),還對他們有寄望﹖

就如決定跟她開始一樣,這不是自招的嗎﹖﹗

我是否該學會消滅期望﹖

 

 

 

自小也有點「少無適俗韻」(雖不愛丘山,吾樂水),甚至有點「憤世疾俗」,但總沒有現在那種感覺。(有個比我更「憤世疾俗」的同學老看不起我,自然也不會認同我「不適俗韻」。不過他看到的只是被群眾排擠「社教化」(socialized)後異化的我﹔他不了解原來的我,其實也不關我的事。)

現在每天也不願起床,因為每一天的生活,令我討厭。甚至連鼓勵醫護抗炎這種「溫情洋溢」的節目,看在我眼裡,也討厭。最好政府把所有垃圾蟲抓起來掃街,也許我會拍爛手掌。

如果以前那種叫「憤世」,現在應該叫做「厭世」才是。

 

我早解釋過,有些朋友也知道。我的人生哲學,人生是一種慣性,人有生存的義務,卻無自殺之權。

可是,我想,如果不是因為家母,我實在想不到留在世上,究竟對甚麼人有益。

無論如何,為了母親,我至少也要支撐到她百年歸老。

 

 

 

分手之後不久,她就勸我回到「第一個她」的身邊。

對我來說除了一種被當成「人球」的憤慨外,還有一份悲哀。

問我是否懷念「第一個她」﹖當然。就像懷念她一樣。我喜歡的人,就是喜歡,不會因為分手而變成不喜歡的。

可是,對於「第一個她」,我欠她太多。我辜負了她。

我怎可能無恥得搖著尾巴走回去,要求她的原諒﹖(雖然我知道她從沒恨我,還當我是好朋友)

我憑甚麼向她保證,我可以對她更好﹖不令她再受傷害﹖

 

我不可以這樣不明不白的陷害她。(單憑一股愛意就胡來,難道遇上問題又分手不成﹖「第二個她」也許相信這種浪漫「激情」,我可不信。)

同樣的,我也不可以這樣陷我和其他女孩子於這種傷害之中。

有朋友出於好心,勸我﹕都一年了,不如去找另一個她吧。這只證明了朋友根本不明白我的痛苦所在。

找女朋友難,但最難的,不是找。

 

軍事上有一種概念叫「損害管制」,商業上也有「風險管理」。我實在不敢說,如果再傷一次,我還可以撐下去。按照理性,這種險,我冒不來。(當然,你可以跟我辯,那只是因為未有人令我願意去冒險……我不知道。)

如果我沒有把握去愛,那就不要去愛了。

我只知道,這叫做責任,責任才是我做人處世的宗旨。

 

 

 

人生可敬之處,在於儒家「知其不可為而為」的高尚情操。

但人生痛苦之處,在於「知其不可欲而欲」的本能衝突。

 

還能愛嗎﹖

 

《洗冤錄》主題曲    (梁漢文,續集由陳亦迅主唱)

得一個人,單身一個我昂然獨行。
身心躍起,望向天際擁抱星月吻。

得一個人,竟也不孤單,作伴有,我夢我影我身。
沐浴雷電,自由自在人,前路是命運與緣份。

用我一闋歌,一個心,來為我未來一一探問。
問你幾次冤,多少愛,才在一生永遠鑄下印。
長為我透骨透肉透深心。

是否願意今生,陪我一陣,橫豎你也是得一個人。

用我一闋歌,一個心,來為一生永遠鑄下印。
長為我透骨透肉透深心。

虛虛實實    (《少年張三丰》主題曲)    (張偉健)

假如我可以再生,就像太極為兩儀而生。
動靜之間如行雲流水,追一個豁達的眼神。

任澎湃巨力來打我,牽動我四兩撥千斤。
以弱可勝強,後發可先至。
天大地大,博大精深。

在虛虛、在實實,現實中,
愛與不愛都很難,傷依然那麼深。
每一條路的盡頭,是一個人,
看不透,世上的真。

你還是,這樣天真。

 

 

 

麥克阿瑟有一句說話,我最喜歡用來形容圖書館和學生會的「老餅」﹕

「老兵不死,只是逐漸凋零。」(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

確焉﹖

還是麥帥不認輸﹖

 

我也可以說﹕愛情不死,只是逐漸凋零。(Love never die, just under apoptosis)

凋於有計劃的新陳代謝。

 

落紅可以護花,心碎大概也可以養草了吧﹖(「甘」草﹖還是斷腸草﹖)

 

天命最高    (《尋秦記》主題曲)    (古天樂)

誰求誰,春秋都只聽天地號令。
天命,誰能扭轉運程﹖
誰無誰,亂局亦一樣人定。
誰在篡改劇情﹖

別高興,別以為叫始祖,萬歲千歲都會依你意願來營造。
下一世,別理誰叫高祖。別要賭,天命最高。

誰贏誰,不需一兵半卒便命定。
他年,輪迴今世劇情。
誰亡誰,亦在歷史下效命。
殘酷過一夜情。

別高興,別以為叫始祖,萬歲千歲都會依你意願來營造。
下一世,別理誰叫高祖。別要賭,天命最高。

 

 

(P.S. 這次的手法,是否有點兒太「頭條新聞」了……﹖)

 

 

後記﹕

 

她問我可不可以忘記前事,繼續做朋友。
做朋友可以,但事情不可能忘記,也不可能像以往一般相處。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當我為失戀不知所措,想問過究竟的時候,不希望打擾她,而去纏著朋友問。但竟然被她以為是在「唱」她。

我有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但最不明白的,是為何她會這樣看待我。
(她跟我一起,不是應該知道我的本性嗎﹖還是在她眼中我是一個這樣的人﹖是不是我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我﹖)

最痛的不是分手,是被所愛的人誤解啊﹗

再次面對她,我怎可能不害怕,因為說錯一句說話,而被一刀插進胸口﹖

 

我永遠記得,原來在大眾眼中,只有女人可以做怨婦,失戀的男人卻連提問的權利都沒有。
就好像大陸的死囚,同時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個群眾壓力,難道不是每天新聞都有人失戀成狂的原因嗎﹖

我越來越不明白,究竟我是不是活錯了﹖
看來當年「不肯出世」,才是正確的決定。
唯一可惜的,是我沒能回到那一刻。

(2003/06/23, 12:05)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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