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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資格做父母

引致全城上下「人神共憤」的小童斬手案,起因居然是家庭糾紛!受害小童年僅七歲,案件主謀繼母也不過是二十歲,比繼子年長十三歲而已,仍是個大孩子。
買兇蓄意傷害繼子,其中一個原因是繼子欺負她的親生兒子,可是她若坐監的話,會丟下家中半歲大的親生兒子,可見做事完全不考慮後果,更不曾真正為兒子的切身利益設想。真是倫理悲劇。要追究悲劇的源頭,其實是太多沒有資格做父母的人,偏偏不自量力做了父母!
有一個有趣的社會現象,愈有能力做父母的人,對生育的態度愈謹慎,反而是許多連照顧自己的能力也欠奉的人,卻承擔起了生育的重任。新加坡鼓勵高智商高學歷人士生育,中國大陸,則一直推行晚婚晚育的基本國策,據說,夫婦要生育,除符合晚婚晚育條件外,更需額外申請「準生證」,準許生育,才可以合法生育。以上做法,當然是對人權的公然挑戰,不值得推崇,可是,這些做法帶出的一個問題,還是值得深思的,生理機能成熟的人們,究竟該以甚麼樣的態度去面對生育問題?
一些人的生育理由千奇百怪------
「據說做那種手術很痛,比生孩子更痛......」(為免一時之痛,無視生孩子是一生一世的責任。)
「沒有錢做那種手術,拖著拖著,就生出來了 ......」(事前疏於防範,事後逃避補救。)
「他要跟我分手,我以為生個 BB 可以綁住他,誰知,他還是走了......」(用孩子作捆綁的工具。)
「生個女兒,可以為她扮靚。」(視孩子為玩偶,滿足自己玩樂之趣。)
「他不相信我對他的感情,所以,我決定為他生孩子,證明給他看,我有多麼愛他!」(把孩子當作示愛的道具。)
「她太漂亮了,我時刻擔心她會走,把她變成三個孩子的媽媽,就沒有男人打她的主意了。」(以孩子作妻子的「魅力殺手」。)
「我嫌戴套麻煩,她嫌吃藥麻煩,就這樣不經不覺生了五個孩子!」(孩子不過是做愛後之副產品。)
「既然她可以同前度男友生孩子,為甚麼不可以同我生?難道對我們的感情沒有信心?」(因妒嫉而製造一條小生命。)
「一個孩子太孤單了,生多一個,可以作伴。」(這是最普遍的理由,也是最荒謊的理由!)
多麼兒戲!就這樣把一個又一個生命帶到世界,然後推卸照顧與教育的責任,把孩子推給親友,甚至推給社會,製造出許多社會問題。
看電視新聞得知張家輝和關詠荷即將榮升父母,準媽媽把手放在腹部,輕輕觸摸她腹中的女兒,眼神柔和,與準爸爸交換幸福而滿足的微笑,由衷地為他們高興!每個孩子都必須在這樣的環境下出生:父母相親相愛,生理上、心理上、經濟上做足迎接孩子? 漱@切準備,決定用一生的時間愛惜他/她,並且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的生命,擁有獨立的人格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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