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棒球純粹是美國的運動,由南北戰爭英雄 – 達博岱將軍發明的。這個故事是從何而來呢?它來自於1908年的一份報告,那是由體育用品大亨斯伯丁贊助的研究。為了顯示出棒球是無可挑剔的屬於美國人,斯伯丁精心挑選了一群知名人士組成委員會,由他們審查遊戲的起源。然後,他親執湯匙餵給委員們一些非常站不住腳的證據,以顯示達博岱不僅設計出這項運動,還將其命名為「棒球」。
在1839年,依據這些證據,總結報告正式宣布達博岱為棒球之父。
但是,該報告無視一個眾所周知的英國運動:柱球,它還有另一個名字:棒球。它可以追溯到18世紀中期,遊戲也是在一個鑽石形的場地上進行,有一個「餵球員」將球投向「揮擊員」,如果「揮擊員」錯過三個來球就被判出局。聽起來很熟悉吧!
達博岱甚至可能從未觀看過棒球比賽。儘管如此,他仍然被視為棒球的發明人,因為斯伯丁認為美國人需要自己的運動。當然,這也是最好的公關宣傳,有助於銷售棒球裝備。
現實:棒球源自美國的真實性就和飲茶及燒餅是源自英國一樣真實。
註一:達博岱在南北戰爭中發射了北軍的第一槍,後來領軍參與蓋茨堡戰役。他在死後14年,才有極微薄的證據,顯示棒球是他發明的,那僅是一名自稱是達博岱的童年朋友之男子的一封信。達博岱童年時居住在紐約州古柏鎮,也就是現在棒球名人堂的所在地。
註二:斯伯丁的報告被廣為採信的原因是他在美國體育界享有甚高名譽。他曾是波士頓市和芝加哥市的明星投手,曾在一個賽季中贏得47場比賽,也曾擔任芝加哥市的球隊經理,後來甚至把球隊買下來,然後才進入體育用品業務。
註三:「這當然是最美好的,棒球是美國的國球,而且是由美國陸軍將軍所創建及命名。」斯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