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
傑克﹒倫敦(Jack London)那本了不起的經典名著《白牙》(WhiteFang),說到一隻半狼半狗的動物如何學會在曠野生存,後來更學會與人共處。其中有一段在我心中更留下深刻印象。
白牙喜歡吃雞肉,襲擊雞捨,曾有獵殺五十隻母雞的記錄。它的主人維登﹒史葛--在它眼中高貴如神人,是它"全心全意愛戴的對象"--叱責它後又把它帶到養雞場去。當白牙看見它最喜歡的食物在它面前走來走去時,便順著本能的衝動,撲上前去攫住一隻雞。但主人這時發出制止的聲音。他們在養雞場中站了好一會,每次白牙有所行動,主人便會開口制止它。如此,它領會了主人的意思--它學會不去碰那些雞。
維登﹒史葛的父親堅持說:"習慣吃雞肉的動物是無法改變的。"但維登挑戰他的說法,整個下午把白牙與雞關在一起。
"白牙被主人單獨關在養雞場內,便躺下來休息。曾有一次它起來到水槽裡去喝水,它沉靜地不去管那些雞,就當它們根本不存在一樣。四點鐘時,它奮力一跳,上了雞捨的屋頂,然後落在外頭的地上,由那裡從容地走回屋子。它學會了規矩。"
因著對主人的愛和順從,白牙克服了與生俱來的慾望。它或許不懂得為什麼,但它選擇了服從主人的意思。
動物的故事往往能打動人心,啟發深奧的道理。白牙對主人那種單純的愛與忠誠,提醒我人生中總有許多"雞",我必須決定,到底要服事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