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殘障桌球分級系統 2007-2-4更新版 吳及時翻譯 2007-10-10
第11節 輪椅桌球分級系統
11.1 第1級 (CLASS 1)
11.1.1 手肘與手部的伸展是由肩膀啟動的搖擺動作所達成. 手臂動作的協調
明顯與未受傷手臂不同. 必須以手握住輪椅或大腿或以彎屈的手肘勾住座椅
來維護所有的軀幹動作的安全.
11.1.2 腦性麻痺:
不對稱或對稱的四肢麻痺.
嚴重的軀幹平衡失調.
上肢痙攣 (肌肉張力的痙攣分級指數 : 3-4)
11.2 第2級 (CLASS 2)
11.2.1 有足夠的手肘伸展與良好協調的手部動作但是缺乏正常力量. 安全維
護軀幹位置的方式類似第一級選手.
11.2.2 腦性麻痺 :
三肢麻痺.
嚴重的軀幹平衡失調.
上肢痙攣 (肌肉張力的痙攣分級指數 : 2-3)
11.3 第3級 (CLASS 3)
11.3.1 高層病變(C8)者的持拍手可能有些微的運動力損失, 但這些損失對於目
前所知的桌球技術並不構成影響. 些微的軀幹變換位置由空手抓住,前推或支
撐輪椅或大腿來作為安全維護. 軀幹下部與椅背保持接觸. 因為無法轉動軀幹
使得手臂向後的動作減少. 通常不容易隨意移動輪椅. (Deliberate movements of
the
wheelchair
are mostly disadvantageous.)
11.3.2 腦性麻痺 :
嚴重的雙肢麻痺.
上肢控制僅最低程度受限.
中等的軀幹平衡失調.
嚴重的下肢痙攣 (肌肉張力的痙攣分級指數 : 4)
11.4 第4級 (CLASS 4)
11.4.1 可看到正直坐姿, 正常手臂與軀幹動作. 為伸及更遠的軀幹動作一定需要
使用空手抓住,前推或支撐輪椅或大腿才能完成. 可能可以隨意的移動輪椅. 當以
一隻手啟動向前時, 軀幹無法理想的往前傾. 若沒有空手的協助是無法做出側邊
動作的.
11.4.2 腦性麻痺 :
中等的雙肢麻痺.
中等的軀幹平衡失調.
中等的下肢痙攣 (肌肉張力的痙攣分級指數 : 3)
11.5 第5級 (CLASS 5)
11.5.1 不需空手協助, 軀幹可以向前傾或於矢狀切面(sagittal plane)隨意抬起. 可觀
察到以大腿甚或腳部的明顯推力. 因為軀幹可以良好前後移動故有理想的輪椅操
控. 可觀察到部份的側向動作.
11.5.2 腦性麻痺 :
輕微的雙肢麻痺.
極少的軀幹平衡困難.
輕微的下肢痙攣.
無法站立.
11.6 各級間之差異
11.6.1 第 1 與第 2 級間的主要差異 :
第1級無法主動伸展手肘. 第2級的手臂協調與手部伸展肌肉必然強些. 第1級手部屈肌
的收縮並未受到它們的抗衡肌(手部伸展肌)的控制或協調.
11.6.2 第 2 與第 3 級間的主要差異 :
第3級選手具有較佳的上身動作.
11.6.3 第 3 與第 4 級間的主要差異 :
第4級選手可隨意坐著且當持拍手向後移動至極限時可做出明顯的軀幹旋轉.
11.6.4 第 4 與第 5 級間的主要差異 :
第5級選手可延著矢狀切面(sagittal plane)隨意移動軀幹.
第4級選手自膝部抬起軀幹時會表現明顯的腰部脊椎前凸.
11.7 下身麻痺與四肢麻痺以外的殘障分級
11.7.1 不完全的 ISMWSF 1C 選手 ( INCOMPLETE ISMWSF 1C PLAYERS ) :
依據剩餘的軀幹功能分級進入第3,4或5級.
( 譯者註 : ISMWSF =
國際斯托克曼德維爾輪椅運動聯合會)
11.7.2 截肢 AMPUTEES :
除了髖關節離斷 (hip ex-articulation) 與短殘肢(即近端1/3)之雙邊膝上方截肢(above-knee
amputations)可能為第4級以外全部為第5級.
11.7.3 其他 LES AUTRES :
11.7.4 因為裝有髖關節, 膝蓋或踝關節的體內義肢而無法從事站立比賽的選手可以
歸於第5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