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總狀況外 誤導選手與媒體
2008-9-4 自由時報
2006年9月國際帕拉林委員會(IPC)召開年會,針對未來賽事舉辦方針與調整,並在隔年1月公佈各單項參賽門檻,當時就無江志忠的男子標槍F13級參賽標準,中華殘障體育總會並未發覺有異,2月收到IPC來函後才知江志忠無法參賽,卻還不知原因,殘障體總在「辦什麼事」,令人費解。
中華殘障體育總會常務理事賴復寰雖辯稱,若IPC真將F13級賽事取消,為何不說,IPC只需明確表示取消,不僅可以節省協會開銷,也不需讓選手四處奔波浪費時間。
殘總受體委會委託,主司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參賽事務,對於帕運規則修改一事完全不知,還散播錯誤訊息誤導選手和教練,甚至誤導媒體指「中國打壓」,心態可議。
IPC去年1月也針對女性殘障田徑選手提出保障比例,所有代表團參加田徑的選手不得超過80人,其中必須含括30%的女性選手,若代表團沒有女性代表,將連帶縮減男性參賽名額。殘總竟誤解規則,以3名女性運動員才能搭配1位男性選手,據此向教練與選手解釋,並以主辦單位因「性別歧視」刻意打壓為由,才造成江志忠無法出賽。
2006年IPC取消帕運男子F13級所有田徑賽,按照慣例與公平原則,應至2012年倫敦帕運實施,突如其來實行新制,抹殺選手訓練與付出,就算真是中國刻意打壓,不讓兩屆帕運金牌江志忠在鳥巢體育場為台灣揚眉吐氣,殘總未能及時反應,應該要負全部責任。
(記者龍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