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奧獎勵 改用新制


 台北訊

2000年雪梨殘障奧運中華代表團昨天成軍,東森寬頻電信致贈50萬元贊助金,是民間的鼓勵,體委會趕在前天完成「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暨教練獎勵辦法」修定,則是來自政府的重視。

新獎勵辦法納入教練獎,是殘障體育界爭取多年的目標,國家代表隊教練,依每次指導選手所獲成績換算積點之二分之一給獎。本屆殘障奧運及10月間舉行的第六屆亞太聾人運動會,將率先用新辦法。

新法也大幅提高獎金,四年一度的殘障奧運為最高比賽,敘獎至第六名,獎金依序為200萬、120萬、70萬、40萬、25萬、15萬。

為實質照顧選手生活,新辦法也循國光獎章辦法改為積點制,選手可選擇按月提領利息、一次提領本金50%,其餘撥存並按月領息、按月分期提領本金、依撥存獎金總額一次提領等方式,為鼓勵繼續投身訓練,新辦法也訂有進步加權辦法。

【2000/10/06/民生報 】

2000.10.06  中國時報
殘障選手出征前夕 體委會公佈新版獎勵辦法

 陳志祥/台北報導 中華殘障奧運代表隊即將出征,行政院體委會適時公佈新修訂的「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與教練獎勵辦法」,激勵殘障選手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為國爭光。新辦法九月廿六日起實施,適用於本屆雪梨殘障奧運與第六屆亞太聾人運動會。

 新修訂的重點如下:一、獎勵對象以運動會性質、舉辦年數與會員國數做為分級獎勵依據。二、選手獲獎成績換算積點給獎,且加權核給積點。三、獎助學金由選手選擇四種提領方式:如按月提領利息、一次提領本金百分之五十與其餘百分之五十按月提領利息、按月分期提本金、獎金總額一次提領。四、教練指導選手獲獎,可依成績的二分之一給獎。

 體委會表示,國際身心障礙運動會目前共有卅六種,有四年、二年或每年舉辦一次,也有不定期舉辦的國際賽會,所以才依據重要性、競賽水準的不同程度區分獎勵對象。

 以本屆雪梨殘障奧運為例,獲金牌之我國選手可獲二百萬元、銀牌一百廿萬元、銅牌七十萬元、第四名四十萬元、第五名廿五萬元,第六名十五萬元,教練可依該獎金的二分之一給予獎勵,都可享受四種不同的獎金提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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