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今天發布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台北二十一日電)為了輔導績優選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今天公布「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讓績優選手在除了國光體育獎章與獎助學金獎勵制度外,還有機會為往後的生活進行規劃。

  體委會主委林德福在釜山亞運期間,就曾經表示將在獎金鼓勵之外,增列輔導績優選手職業訓練、補助與擔任專任教練等方式,讓選手能夠無後顧之憂。

  根據體委會的「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適用此辦法的選手包括曾獲國光體育獎章或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暨教練,可申請推荐優先職業訓練;獲國光體育獎章二等三級以上、參加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獲前兩名,或聽障者奧運會前二名者,也可申請推荐優先職業訓練與補助;奧運前三名、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或聽障奧運第一名,且具合格教練證者,得申請輔導擔任專任運動教練。

  體委會也強調,除了規劃績優選手的生涯輔導外,未來也將結合教育部、勞委會與相關體育院校,協調爭取特優運動選手免試修習教育學程,並規劃成立專責機構或專業人力,協助輔導績優選手生涯規劃,並舉辦選手生涯規劃課程,提供多元的第二專長訓練與補助以及規劃績優選手年金制等。9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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