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拉都肯的金牌 要不回來了
民生報
編譯林滄陳/綜合外電報導
羅馬尼亞女子全能體操好手拉都肯(右)翻案要求被奧委會駁回後,在柯曼妮絲陪同下出席記者會。(路透)
儘管上千名的羅馬尼亞同胞聲援,甚至連IOC官員也表示同情,但羅馬尼亞女子體操金牌女將拉都肯被要回去的個人全能金牌,最終還是要不回來。
拉都肯是因為感冒吃隊醫給的成藥之後,在藥檢時被驗出有禁藥類麻黃素成份,為此她贏得的體操個人全能金牌遭沒收。拉都肯日前提出上訴,表示隊醫的錯不該由她承擔。
國際奧會 (IOC)的一個三人仲裁法庭在審理該案之後,決定維持IOC的原判。
仲裁法庭28日發表聲明強調:只要藥檢中呈「陽性反應」,選手就被認定為使用禁藥,不管使用者是有心還是無意都無法改變違反禁藥規定的事實。
16歲的拉都肯是以令人激賞的彈跳與翻轉,贏得羅馬尼亞代表隊自1976年柯曼妮絲以來的第一面個人全能金牌。可惜糊塗隊醫所給她的兩顆小小的感冒藥,使她的這場美夢成空。
上萬名的羅馬尼亞人27日走上布加勒斯特街頭,要求IOC把金牌發還拉都肯,有人甚至聲稱這是一項旨在打擊羅馬尼亞選手的一項陰謀。
仲裁法庭說:「我們知道這項決定對這一位年輕選手的打擊非常大,但我們在衡量拉都肯個人感受與整個體壇打擊禁藥的努力之後,最後還是不得不以大局為重。」
IOC當局明白,拉都肯吃的感冒藥中的那一點點的類麻黃素,對她在比賽中的表現並沒有任何幫助。但根據規定,選手只要被驗出使用禁藥,不論劑量多少,一律得接受處罰。
所幸,這項比賽的二,三名都是羅馬尼亞人,在各向上提升一名後,金牌還是留在羅馬尼亞隊中。
【2000/09/29/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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