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蘋果日報》- 副刊生活名采 - 2003年11月18日]
天生就是個女人,可身邊的女友總是提醒我學習做女人的學問。她們口中做女人的學問,說出來一句咁淺:對男人,不可以太好。 我想,這樣高深的學問,恐怕我這輩子也學不會。 我沒有甚麼優點,唯一的優點是真,我討厭矯揉造作,要是真的愛上一個人,我可以為他生為他死,為了他,不惜和全世界作對;如果他是一個賊,我會為他學習飛簷走壁的絕技,隨他浪跡天涯,為他抵擋子彈。當你真的愛一個人,愛到無視自己的存在,你如何在他面前講究姿態? 天下最愚昧、最奢侈的事情,便是與自己愛的人鬥氣,所以,在愛情面前,在我愛的男人面前,我永遠是低聲下氣的小女人,我永遠小心翼翼,我永遠戰戰兢兢,我永遠緊張兮兮,我永遠患得患失,怕他生氣、怕他惱怒、怕他不翼而飛…… 我比誰都清楚,這就是我最終失去他的理由。可是,假如一切從頭來過,我仍然會這麼做,我拒絕學習做女人的學問,愛情是最簡單的事情,愛情不需要手段,愛情只需要愚忠。 這秒鐘之後當然會有下一秒鐘,明天之後也當然會有另一個明天,可是,事實上我們誰也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夠看到明天的日出和朝露,我為甚麼要和我愛的人鬥氣?愛情並不是兩個人的戰爭,愛情不需要角力,愛情是把自己的一切雙手奉送,然後任由對方發落。 試過在路上奔波六七個小時,只為了去他懷中依偎二十分鐘;試過敲開一間又一間尚未開始營業的料理舖,只為了買一客他愛吃的劍魚腩,看看他窩心的笑容。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我不怕為愛情受傷為愛情痛,寧願他負我,我絕不負他一秒鐘。分手後,我記住的,永遠都是他對我的好。為愛情而變得愚蠢,誰在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