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基督徒上香 區樂民

[轉載自蘋果日報- 副刊生活名采 - 2003年4月24日]

        
        不久前,我在〈基督徒應否上香〉一文中說:「如果將香和鮮花,看成生者對死者的敬意,那麼上香和插鮮花,並沒有分別,同是表達敬意的方式。」

        很多讀者對此作了回應,有贊成,也有反對。基本上我仍維持以上看法,但想作點補充。

        我認為,基督徒應否上香,重點是你賦予上香甚麼意義。然而我下筆時,確有疏忽,忘了我們是活在群體中;作為基督徒,有責任避免讓人對基督信仰產生誤會,以為基督徒也拜偶像。

        有一真實個案,頗有思考價值。一位基督徒和年老的祖母同住,祖母拜觀音,他嘗試向她傳福音,但不成功。

        一天,祖母病了。祖母著他上香,他不肯,因有違信仰。他看著祖母軟弱地爬起床,晃著身子踏上小木;他立刻把祖母手中的香搶過,並插在觀音面前,然後扶她回床休息。他怕祖母跌倒受傷。

        他問有沒有做錯,我反問:「耶穌要我們守的最大誡命是甚麼?」

        「愛。」他答道。

        「就是了,」我說:「你正好及時執行耶穌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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