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台中精機公司總部設在台灣,該公司在美國及法國各有一個行銷部門來推銷其產品。台中精機最進正考慮生產一種新機器,成本是USD$600,000。目前這種機器在台灣還沒有市場,在美國該機器可以賣到一台USD$1,200,000,但美國的行銷部要多花每台USD$300,000的運輸及修改成本。
台中精機公司總部設在台灣,該公司在美國及法國各有一個行銷部門來推銷其產品。台中精機最進正考慮生產一種新機器,成本是
USD$600,000
。目前這種機器在台灣還沒有市場,在美國該機器可以賣到一台
USD$1,200,000
,但美國的行銷部要多花每台
USD$300,000
的運輸及修改成本。在法國該機型可以賣到每台
USD$1,100,000
,但每台需多花上
$350,000
的運輸及修改成本。為了市場區隔起見,台中精機只能把該型機器賣到其中一個國家。台灣、美國、法國三地的行銷經理均有權決定對自己部門最適合的價格。
試求:
站在公司整體的角度,台中精機應否生產該機器?如果生產,應該賣到哪一國?
從台灣總部轉撥到美國或法國,合理的轉撥價格區間各是多少?
假設稅率如下:台灣
25%
、美國
40%
、法國
20%
,且三個國家的稅捐單位均要求轉撥價格必須在
$600,000
到
$750,000
之間,若要使公司整體利益最大,應將機器賣到哪一國?轉撥價格多少?
敦南科技公司有甲、乙兩個部門,甲部門生產掃描器專用的組件,乙部門將組件裝配成為掃描器。無論是組件或掃描器,均可向外出售或從外取得。有關資料如下:
掃描器市場價格:
$6,500
組件市場價格:
3,400
甲部門生產之實支成本
1,800
乙部門生產之實支成本
3,200
試求:
如甲部門沒有閒置產能,它是否應將組件移轉給乙部門?
假設甲部門最大產能是每月
2,000
單位的組件,目前銷售
1,700
單位的組件給外部市場,請問剩餘的
300
單位是否應移轉給乙部門?最低轉撥價格為何?
延續第
2
題,假設甲部門若將售價降到每單位
$3,300
,銷售量就會增加到
1,900
單位,且剩餘之
100
單位並無外部市場需求,而乙部門則希望以合理的價格買到
300
單位的組件。甲部門對這
300
單位的組件,可接受之最低轉撥總價款是多少?
中美聯合公司生產β胡蘿蔔素,為便於管理,該公司劃分為製造及行銷二部門,製造部門之成本函數為:
(6000+0.8X)X
,
X
為產銷量。
行銷部門之淨收入
(
收入減行銷成本
)
函數為:
(60,000-0.3X)X
,
X
為產銷量。
試求:自公司整體而言,最佳產銷量為何?最佳轉撥價格為何?兩部門之個別利潤及公司總利潤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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