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十誡及教會四規
十誡:
I.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II.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III.
守瞻禮之日
IV.
孝敬父母
V.
毋殺人
VI.
毋行邪淫
VII.
毋偷盜
VIII.
毋妄證
IX.
毋願他人妻
X.
毋貪他人財物
十誡總歸二者,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
教會四規:
I.
要在各個主日及聖誕節,參與全彌撒
II.
要遵守聖教會所定大小齋期
III.
要妥當告解並領聖體,至少每年一次
IV.
要盡力幫助聖教會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