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泡泡○新聞 Internet Pop-up News網路媒體:廣告尺寸變大了!!!

○廣告尺寸變大了!!!○

最近國外的網路媒體掀起一陣"廣告大貼布"的風潮,網友們突然發現以往的"OK棒"怎麼都變成"撒隆巴斯"了!

過去這幾個星期以來,包括CNETiWon.cominternet.com等大型網站,都不約而同採用大尺寸的廣告型態,有的甚至還讓它直接出現在內文的正中間,讓網友的眼球實在是無法閃避或漠視它。

網路媒體是四、五十年來第一個新的廣告媒體,它提供如平面媒體的品牌告知、如電視的豐富,如收音機的頻率、如直效行銷的目標鎖定,但是卻很難銷售、很難購買。

網路廣告局IAB(Internet Advertising Bureau)為了提振低迷的網路產業,喚回行銷人對網路媒體的興趣,特別請專司推薦新型自願廣告型態的專案小組開出一帖藥方,那就是•••採用較大、較突出的廣告尺寸。

這個專案小組的成員包括AOL Time Warner及其他主要的入口網站、CNETDouble Click等等,這些企業全體一致同意採用大尺寸的廣告。事實上,在IAB還沒發佈新的廣告尺寸之前,他們都早已各自研發自己的"廣告大貼布"。

目前在網路上隨處可見的468 x 60 Banner廣告尺寸,是IAB在1996年首度發佈的。
以下七種廣告尺寸是剛剛發佈的:

  • 120 x 600   skyscraper   (摩天)

  • 160 x 600   wide skyscraper   (胖摩天)

  • 180 x 150   rectangle   (長)

  • 300 x 250   medium rectangle   (中長)

  • 336 x 280   large rectangle   (大長)

  • 240 x 400   vertical rectangle   (直長)

  • 250 x 250   square pop-up   (正跳)

雖然目前各網站的"廣告大貼布"尺寸各異,但與IAB發佈的新廣告尺寸不會相差太遠。總之,它們真的都很大,

根據IAB的說法,新的廣告尺寸標準是為了擴大行銷人在線上媒體的操作選擇權。其一,這些廣告尺寸較以往來得大些──讓廣告主佔有較多的螢幕實體空間。再者,三種水平式的"長方"尺寸是同比例的──讓行銷人更容易以不同的廣告尺寸表現相同的廣告創意。 主要目的是幫助網路媒體、廣告主及廣告代理商,讓網路成為更具行銷效益的媒體。它們給予網路產業的創意人較大的彈性、可能性與選擇。廣泛的使用後,將會為品牌的凝聚力與行銷活動創造更具效益的媒介。

IAB的廣告規範都是屬於會員自願遵循的,它只是建議會員們實施,不會強制規定接受。很多網站可能必須重新設計才能使用這些"廣告大貼布",但為了媒體與行銷的發展,也不得不大力推行。

IAB巧妙地避開推薦使用rich media。事實上,網路媒體可接受的廣告檔案規模只介於15k到20k之間──小於rich media所需要的檔案規模。IAB只提到網路媒體可與廣告主個別討論較大檔案的規模。不過,這些大型網站也早就設計好各自的rich media廣告模式了。

IAB認為新的廣告尺寸應該更容易設計與銷售。甚至,還懊悔沒有早點更改廣告尺寸,未來計劃每六個月將會檢視一次廣告尺寸的適當性,以切合市場的需求。

目前,這種"廣告大貼布"在台灣還是少見,我只有在Taiwan CNETIThome看過。

台灣的網路產業還在裁員與收攤之間擺盪,網頁編輯與設計人員是最先被裁撤的,業務部門就算給予廣告主最低廉的CPM,還不見得看得到廣告主滿意的笑容。如果國外的網路媒體因為採用這種較大尺寸的廣告型態而增進廣告收入,國內的網路媒體也應該會立刻跟進,否則無法熬過入不敷出的忍耐期限者只有關門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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